律师说:利用《剑网3》玩法BUG“赚大钱”的人,会被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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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法解读】栏目定位游戏领域法律诉讼专业报道,本文为子栏目“律师说”。
“一晚套现10个W”、“3分钟320块”、“只是下班玩,日收入1200”……这些看起来像是恶意营销广告的消息,出现在了不少《剑网3》玩家近期的聊天中。
问题的源头是《剑网3》百战异闻录玩法存在可以快速刷高价值道具的BUG。
游戏日报向玩《剑网3》多年的朋友询问了其他玩家说的赚钱效率是否真实,她表示理想状态确实是可以赚那么多钱,但按照这个BUG的出货速度和参与人数,第一波儿土豪被收割完后,囤货会出现明显贬值,而土豪的圈子消息传播也比较快。
2月27日上午,“剑网3客户服务”官博针对该BUG发布消息,称将对利用BUG获利的角色进行处罚,包括调整为“欠债还钱状态”、“回收成就”以及“情节严重者账号永封”等,最为严重的是利用BUG数额巨大构成量刑标准的,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犯罪分子。
从这个公告可以了解到,确实有可能存在利用该BUG大量获利的玩家。
此外,有玩家在贴吧中梳理了事情的经过,提到该BUG已经存在一段时间,是在近两天才疯狂传播,原因是之前利用BUG的人听说了西山居要进行修复,所以进行了曝光,导致大量其他玩家参与使用,从而实现“法不责众”的目的。
但从最终结果来看,因为造成的影响过于恶劣,西山居并没有采用“过往不追责,补偿其他玩家”的方式,而是计划对参与的账号进行处罚。这无疑是较大的工作量。
针对该事件中“追查犯罪分子”一事的后续进展,游戏日报咨询了游法解读栏目合作律师-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司斌斌律师。
1、利用游戏BUG来牟利,不同获利金额对应的被判罚的结果会是什么?
司斌斌律师: 利用游戏BUG来获利,其行为本质是:通过非法行为或不当手段“免费”获得或盗取了游戏中的虚拟游戏币或虚拟装备(笼统称为“虚拟财产”)。
对于该类行为的处理,在不同的省市,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认定。
部分省市,如北京、广东,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 计算机类型的犯罪 ,如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其理论在于: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本质上是一串字符,是数据,不属于刑法上的财物,因此虚拟财产不能作为传统的盗窃罪等财产类犯罪的对象。因此虽然利用游戏BUG盗刷虚拟财产,其行为表面符合盗窃罪的行为特征,但难以构成盗窃罪或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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