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SaaS的“七宗罪”(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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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说小企业没有付费意愿了。 看似有购买力的互联网大厂,首先想的都是自己干,其次才是选用现成的,最后即便用了也不会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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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知识产权,抄袭成风
前几天,明道云创始人任向晖一篇致敬友商的文章刷屏了朋友圈,聊的就是抄袭的事。先讲个故事,多年前在崔牛会群里有一个创始人吐槽抄袭的问题,另外一位创始人打趣道,别人借鉴了你的产品,那你的产品是否也借鉴了别人的?这一个打趣,引发了大家对知识产权问题的激烈讨论。
国内知识产权虽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但是整体上来讲,大家对知识产权还是相当漠视的。被任向晖吐槽友商像素级抄袭时,也有创始人附和说,“崔牛会应该带领大家一起抵制这样的行为”,我曾经也思考过这个问题,可是这个问题就像当年崔牛会推“百度投放关键字联盟”,总会有人破坏规则,管理起来极其艰难,最后无疾而终。
对知识产权的漠视,助长了抄袭者的气焰。有抄袭界面的,有抄袭 PPT 的,记得有一家厂商 (现在已经被收购) ,他们借用了友商的一个脚本文件,连脚本文件里的注释都没改,还是友商的名字,最终吃了官司。而就这样一家企业最终还被成功收购了,这上哪儿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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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固定预算给 SaaS 的支出属于“零花钱”
上周,我见到了一位目前遇见的年纪最小的 to B 创业者 (1996年生人) ,这里不方便透露名字。他属于海归派创业者,他讲了一个观点,细细想来觉得特别有道理。他说, “国外的企业每年是会对 SaaS 留固定的预算的,但国内企业是采购完系统之后,看还剩下多少“零花钱”来用用 Sa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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