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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互联网平台如何推广?

2022-07-27 13:17来源:未知编辑:时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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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推广从直观上来说有两种:一是免费,二是付费;如果是细微上考虑的话,那就太多了,大大小小加一起,估计成千上万种方法存在。


一,免费
只有是不收费的平台,可以发布信息,或是能注册上传图片、文字、视频、声音等各类文件类的信息不被删除或是屏蔽,都是算是一种免费的推广。
论坛
问答平台
分类信息网
专业类的站点
购物的平台店铺
联盟合作等
二,付费
这一类的推广表现在与平台合作开设店铺、在平台做CPC类广告、开通帐号在线做信息展现、针对不同的平、领域做的横竖轮播、自建站点对外做信息推广等。
所有需要付费的平台,或是投入资金的平台都算是付费类;这一类的信息比较直接同时可以挑适合自己的位置、广告位,流量会相对多一些,直达站点或点击产品的潜在顾客、精准顾客会更多一些。
不管是哪一类的互联网推广,目的都是一样的,引入潜在顾客、精准顾客到达站点或是产品页进行促销,让人记住产品、服务或是品牌等;免费与付费,需要因企业不同去考虑投放,也需要因产品不同去选择不同的平台,合作方式,并非适合所有的平台,合作等。

来个人说说天猫代运营是怎样的一个模式?

1、天猫代运营就是把你的产品和品牌由第三方公司来帮助你在天猫上进行销售;
2、这个又分为全包和半包,全包就是所有都外包,整个产品、品牌、销售、网络运营完全外包给第三方公司,企业只负责生产,这块目前运营的好的比较多,是企业不熟悉互联网,也不愿意自建团队,有合适的企业愿意合作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半包就是把产品和品牌外包给第三方公司进行天猫点的开店、管理至天猫店开业,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广告费也是自己负责,第三方公司统一安排客服负责对接,生产、收发货都由企业负责,这种企业目前是最普遍的,问题也是最严重的,大部分企业到最后就是花了几十万,只是开了个天猫店,没有什么销售结果,因为第三方公司特别是客服,对接很多产品和行业,对企业的产品没有特别专业,更不可能是专职客服。
3、天猫代运营这个行业目前也是备受争议的,出现了很多的官司和争议。
4、综上所述,从企业长远角度出发,可以选择合作全包或者自运营的方式,半包代运营风险非常大,具体以每个企业的情况为主。
以上信息是个人多年互联网从业经验及用户反馈给到的综合建议,仅供参考。

网络电话运营商与移动运营商合作的模式

1.网络电话与电信移动联通之间的关系;
目前国内还是通讯管制,垄断经营,所以,网络电话最终都需要和这3大运营商合作,否则你打不通被叫(接电话的人)的电话。从这个层面来说,可以说,网络电话目前是依附于移动联通电信在生存。
2. 网络电话进行通话时资费情况;
每个运营的公司资费都不一样,一般大多数在6分钱/分钟左右。有些运营的公司为了吸引客户使用,可能会推出些包月的套餐,此处不做赘述。
3. 网络电话和这几大运营商之间是如何扣费的及运营方式;
假定是使用“甲”这个公司提供的网络电话服务,“甲”公司是和北京网通合作的。这个时候,拨出的网络电话,“甲”公司需要向北京网通支付 **元/6秒。

互联网创业如何分配股权?

合伙人股权比例分配的考虑因素
在预留股权后,剩余的基本上就是合伙人可以分配的股权。关于分配比例,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
1、出资。如果所有合伙人都是同意按比例出资,各方资源优势基本相当的,则直接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即可。如只有部分合伙人出资,则应取得比没有出资的合伙人相对多的股权。
2、项目的CEO应取得相对多的股权。因为CEO是合伙事业的灵魂,对公司负有更多的担当。只有CEO取得相对多数的股权,才有利于创业项目的决策和执行。
3、综合评估每个合伙人的优势。比 如,有些项目的启动,不需要太多资金,而是依赖某位合伙人的专利;有些项目需要创意,产品仅是技术实现;有些项目,产品并不具有绝对的市场优势,推广更重要;有些项目,可能某个合伙人不需要怎么出钱出力,但只要其是合伙人,以后融资、导入项目所需资源、IPO就比较容易;各种情况,无法一一罗列。因此,对于具体情况,相应资源提供者,应占有相对多的股权。
4、科学评估每位合伙人在初创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作用。创业项目的启动、测试、推出等各个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不一样,股权安排应充分考虑不同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以充分调动每位合伙人的积极性。
5、必须要有明显的股权梯次,绝对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如果是三个合伙人,最为科学的比例结构是5:3:2。
以上讲的是原则,但其实是可以用量化的方式,折算出大致的股权比例。具体方法,囿于篇幅,不作详细说明,有具体需要的,另行交流。

举个例子。
A、 B、C合伙做项目,A是CEO,B是CTO,C是COO,股权比例为50%:30%:20%,约定所持有的股权,分四年成熟,每年成熟25%。如在四年 内,任一合伙人退出的,则未成熟股权由其他合伙人回购(也可以约定公司回购,但建议尽量约定合伙人回购,因为公司回购涉及到减资,程序相对麻烦)。
项 目启动后刚好满一年,作为COO的C不干了。那么,C成熟的股权为:20%×1/4=5%,余下15%股权属于未成熟的股权,即C离职后,仍可以持有5% 的股权,未成熟股权由A、B合伙人按股权比例回购。如此,一方面可以承认C对于公司的贡献,另一方面可以用回购的未成熟股权吸收替代的新COO合伙人。
顺便讲下,以上采用的是分期成熟模式,实践中也有约定按项目进展进度比如产品测试、正式推出、迭代、推广、总用户数和日活用户数等阶段分期成熟,也有按融资阶段分期成熟,也有按项目运营业绩递增情况分期成熟。
这里,在回购方面,很重要的一点是关于回购价格的确定,必须在创业合伙协议明确约定,不能等发生该等情形后再协商回购价格。另,常见的回购价格确定方式包括预先设定的股权价格、按利润预估PE倍数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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